沈西城眸光发亮的看着江歌晚,“记得,那时候她还小。”
胡争说的,江歌晚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小时候见过沈西城吗,她完全没印象。
对于过去的那段事情,江歌晚记不得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说出来不太光彩。
小时候的江歌晚跟现在的晓晓没太大的区别,爱吃爱玩爱漂亮,肚饿了就抓着沈西城的毛笔啃了起来。
在一起的时间没有太长,江歌晚听到胡争说起以前的事情,涨红了脸。
余光往沈西城的脸上看去,原来他们小时候还见过面的呀。
沈西城是外地人,这片的人对他都不熟,有人好奇的问起沈西城的名字,胡争就介绍道,是沈维新的孙。
被胡争请过来的宾客,都是他们那个时候一起当过兵的,听到沈维新三个字,各个脸上带着敬畏的神情,看着沈西城也多了几分喜欢。
胡珊忙了一圈,刚好要找女儿,谁知道却看见沈西城跟胡争站在一起。
顿时惊讶住了,这沈西城没脸没皮的,怎么还亲自找了上门来。
走过去,拉着江歌晚,“他怎么来了?该不会是……”
沈西城从她这边想不到办法,于是干脆想从胡争那里下手。
如果胡争同意他们俩在一起的话,胡珊想说不,也不行了。
不能说沈西城不好,而是她舍不得女儿将来嫁过去之后吃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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