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吧!我心里默默叹了口气,那其实是谁也无法保证的事。
她吃完东西擦干净手,走到柜子旁拉开抽屉,取出那把银色手枪塞到腰后,“带枪出去?”我马上问。
“放心没事,不会被查的。”她回道。
“我是说有必要带枪出去么?”我又道。
“枪能给我安全感懂不懂?”她边说边拿起格洛克17,“你要不要?”
格洛克里只有一颗子弹,也没什么大用,我摆了摆手,“我不用,放回去。”
我只是走进厨房,将那把小刀插进皮带,接着道:“休息一会儿就出发。”
岳婷伶“嗯”了一声,忽然又道:“我说办完事后我们不如去市中心玩玩买些衣服怎么样?你这条破皮带也该换了。”
“你带枪还去市中心?”我皱了皱眉道,“我们不去那里,停车不方便,随便找家附近的商场好了。”
“不要,小商场哪有好货?”岳婷伶撅嘴道。
“怎么,你还想买名贵货?你有钱吗?”我瞟着她道。
“哼,就知道你是个小气鬼!活了一千年还是小气鬼!”岳婷伶瞪着我道。
“那应该是老气鬼才对”我心里在笑,表面却淡淡道,“如果真要去闹市区,第一你不准带枪,第二我们就不开车去了。”
“噢,那也行。”她喃喃着,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枪放回了抽屉。
对时装的渴望战胜了武器,这才是正常的女孩,我看着她身上的白毛衣,岳晓含很多物件都是红的,唯独这件毛衣,看上去适合极了岳婷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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