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儿,你会不会觉得师兄俗不可耐?”严永天问道。
孟离:“没有啊。”
严永天叹道:“这些凡物,从前我是瞧都不瞧一眼的,如今却很需要。”
该死的是,竟然觉得它们很好吃。
“不要想那么多了师兄,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孟离敷衍地安慰道。
严永天想了想说道:“靠脚走路还是有些为难芙儿了,我们不如买两匹马,替代脚力。”
孟离说道:“其实芙儿御剑带着师兄去想去的地方亦可。”
“不,太快了,我们无法领略沿途的风景。”严永天果断拒绝,还是骑马有意思一点。
节约脚力不费力,也不浪费那么多时间。
“行吧。”既然严永天要买马,那就买好了。
她没有太大意见,结了账,在街上买了些干粮就带着严永天买马去了。
干粮很硬,是给严永天吃的,自然他背着,严永天有种这些大饼能当盾牌的错觉。
好在他不是很在意吃食,再者这是芙儿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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