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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振兴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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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乱法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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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承旧恨未平,新仇又生,是当时,董承携刀藏于袖子之中,找到了秦伍所在的瓜摊,董承以瓜不熟为由,三言两语之下激怒了秦伍。”

        “董承共计捅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伤口,杀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摊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缉拿。”

        这就是让周三畏极为头疼的案子,非常的清楚和简单,按照惯例,在大宋,为父母报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种事虽然在宋刑统中,杀人偿命是必然,但具体司法操作层面,往往又对血亲复仇者从轻发落。

        李纲此时站了起来说道:“官家,董承本来此事可分成两部分看,第一部分就是秦伍有杀董承之母的实质,第二部分,也是董承为了响应商税改制,才与秦伍有了新的冲突。”

        “襄王曾言,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事亲有隐无犯也。”

        “所以恳请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臣等附议。”诸位大臣们也是同时说道。

        整个朝堂除了在废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报仇之事上,出奇的达成了一致。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按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处死刑。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只要赵桓下一道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道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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