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连建奴都能享受的政策,浙江、湖广、江苏无法享受,稍微松一点剥盘,就是圣明之君,这不足以说明江南百姓忠君爱国。
那大明自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亲自下令,着令凡户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这道命令就是在仕途对江南的打压。
不仅如此,这道政令的背后还有各州府县的典吏文书,但凡是涉及到财会问题,都也不能使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这就是大明典型的一等朱、二等官、三等汉民、四等蛮、五等南。
其实鞑清也压根没有解决江南重税积欠的问题。
比如顺治十三年,鞑清户部尚书车克,就上书:江宁苏松常镇五府,计五、六、七、八等年,积欠二百余万两,钱粮甚多。
江南等省原未完成八、九、十年份银共三百五十九万三千八百二两五钱零。
到了顺治十八年,康熙继位的时候,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官公同会议得,江南本年不敷五百七十万有奇银两。
顺治十八年的时候,过年的第一天,顺治对大臣们口述遗诏了,第二天就病逝,撒手人寰。
康熙继皇位的时候,江南那一年就欠了五百七十万两银子的税。
康熙直接发动了江南奏销案,以刀斧手催缴税粮,在追缴逋欠钱粮的过程中,共革黜四府一县官绅士子一万三千余名,最终收缴钱粮共四万九千两有余。
四万九千两,四舍五入计作:五万两,这就是杀了一万多学子追缴出的欠额。
是鞑清的刀不够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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