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的想法和罗军一样,这是秦林的选择。是兄弟,就要尊重兄弟的选择。
如果强行让秦林吸食鲜血的活下来,他只会更加的痛苦。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此时此刻的秦林应该也要作了。那么,他到底在哪儿呢?
明月皎洁,夜色与银灰色的月光混合在一起。
阿尔卑斯山脉上,秦林一身黑色的皮甲,牛仔裤。他像是要登山的青年,但他又像是孤独的行者。就这样,一个人,行走到遗忘。
孤独的阿尔卑斯山脉是那样的雄壮和广阔。
这里荒无人烟。
秦林之所以选择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没有人迹。他怕自己作的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他太明白作时,对鲜血那种渴望以及**了。那不是人力能够抑制住的。
而这时候,秦林已经走出了两百公里了。
他走了一整天。
这时候,他的身体开始燥热起来。
那种疯狂的痛苦就如洪水猛兽xs63,他说道:“二哥之所以要走,就是不想继续害人了。他知道他在这里,大哥还会给他找女孩儿过来,让他吸血。”
莫武说道:“可这样二哥会没命的。”
罗军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他沉声说道:“莫武,你说的我都想过了。但我想,二哥也是天命者,他命不该绝于此。也许他会有什么奇遇吧,也许……不管怎样,他是成年人了,我们得尊重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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