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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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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贰、莫非推理(下)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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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她所认知的正义即是「社会的秩序」。

        这样的认知其实与她的职业毫无冲突。实际上,对於「正义」的解读也早不同过往的单一含意,综括而论,正义是被涵盖在社会秩序面向中的。

        简单来讲,为了让这个国家与社会能持续运作,就算是「必要之恶」有时也得实行。

        这里我必须声明,为人处事仍得建立在绝大多数的普世价值跟法律之下,所谓的「必要之恶」乃至於私刑,其实都和前两者的崩坏脱不了关系。

        当然这里并没有要继续探讨社会学与道德学。

        正是基於前述的理由,nV警官决定化身成「第二名凿眼鬼」且顺利的将真凶给处理掉了。

        考虑到男子作为前警务人员对於警界威权与形象的伤害,又或是这之中有什麽更大的丑闻必须先一步杀人灭口。尽管男子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但其身分肯定还是会牵连到警界必须做出通盘X的挞伐声浪。

        想想现在的新闻媒T只要嗅到血腥味,那阵子便会不断出现类似的爆料、内幕、追踪等系列报导,不难想像公众人物如何活得胆战心惊。

        至於是否真有丑闻,这里就不得而知;不过,我想那应该也会是男子为了让自己活下来的最後谈判筹码。

        在知道警界令人闻风丧胆、极其崇拜秩序信仰,曾经无情开铡或处理掉不少同僚的人物准备对自己出手,那麽避免被抓到把柄与接触绝对是必要的。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阻止警方上门调查,因而让nV警官顺利进到屋内。

        当下,深知自己可能活不过当天的男子决定放手一搏,丢出了自己知道某个内幕作为恫吓,尽管知道对方不太可能跟自己合作,但至少也能争取到逃脱时间。这里算是呼应了nV警官提到男子作为前警察且愤世嫉俗的个X。

        过程中两人可能是勉强和颜悦sE,而因应最坏的打算,男子一开始就把凶器带在身上。

        随後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男子出手攻击,岂料却被反过来杀害,还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态。

        当然过程中也可能是两人发生扭打,但无论如何,nV警官不会遗漏扭打过程会留下的痕迹,并将屋子营造成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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