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傻鸭又去河里捉了几条草鱼。
野外的草鱼都很鲜美,本想喝碗鱼汤,可没有碗筷,想想还是烤鱼来的快捷。
宋思齐啃完两只鸡腿,又递过我给她的鸡翅,吃的满嘴留香。
傻鸭只有吃鸡屁股跟鸡脖子的份,鸡头他吞不下,便宜了一条野狼。
狼都是群居动物,但这只野狼有些奇怪,它是单独行动。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我准备将他赶走,却被傻鸭拦住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立马明白傻鸭这是想换个口味。
可怜的野狼,独单形影,到死都不会知道,会被一只鸭子给咬死。
傻鸭原本是不吃其他食物的,只吃金子。也可能是饿的狠了,居然连狼肉也不放过。
我问宋思齐想不想尝尝狼肉,宋思齐也不矫情,用随身带的匕首在狼腿上割下一块肉,放在火上烤。
没有调料,味道好不到哪儿去。
但好歹是吃过了狼肉。
用宋思齐后来的话说,只有吃了狼肉的人,才算真正的人类。
狼的骨子里,藏有嗜血的凶残,而人最惧怕的便是凶残。要想克制凶残,只有将生产凶残的动物灭杀掉。
吃饱之后,傻鸭去了山里,叼回来几种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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