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谍涯无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零六十七章 逻辑推理(二) (3 / 4)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至于进入田春才卧室,就必须想办法打开卧室门锁。那种锁我看了,是产自瑞士的邦家牌铜锁,这种锁的最大优点是安全性能高,用我们中国的传统开锁工具或者技巧,根本打不开,只有用钥匙。

        然而钥匙在刘三身上。

        所以,我觉得刘三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样一种情形:为了保持头脑清醒,刘三拒绝了陈义飞和胡亚福共进酒食的邀请,等到九点多,他上楼看了一下,发现陈义飞和胡亚福已经醉了,然后又看了田春才的情况,退出的时候把锁锁上。

        当然,他完全可以不锁,以方便自己作案,但因为防止他逃跑,所以万处长给他下了命令,当着陈义飞和胡亚福的面,他不得不这么做。

        然后,他回到一楼。

        晚上两点多,他拿出一枝迷香,悄悄走到楼上,点燃迷香凑到门缝处往里吹气。一定时间后,他推开门,又走到卧室门前,同样迷晕睡梦中的田春才。

        然后,他掏出钥匙,用一种长柄凶器,杀死田春才。

        退出卧室时,再把锁锁上,然后隔着方几再杀死胡亚福。陈义飞因为喝醉,所以睡梦中睡倒在门后的地上,刘三走到门外,如法炮制,杀死了陈义飞。

        做完这一切,他完全有时间把迷香和杀人凶器丢弃掉,然后回到一楼假装睡觉,只等次日一早装作不知情,主动去‘发现’三人已经被杀了。

        当然,他完全可以只杀田春才而放过陈义飞和胡亚福,如果他和二人的关系好的话。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干掉两名下属,同时,也把暴露的危险降到了最低。”

        林创这个设想非常合理,完全绕开了凶手进入杀人现场之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