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冬泉城以打猎为主,吉姆对于肉食的需求比较一般,他反而更加期待那些脆生生的新鲜蔬菜——有了大棚,亚特兰斯已经可以吃到反季节的绿色蔬菜了!
吉姆还特意把一个肉菜换成了一个素菜,还是矮人小水劝阻了他。
“你可以试试那个糖醋肋排,可好吃了。”小水吸溜着口水道,“辛亏咱到的早,晚一点,这道菜一定就卖完了。”
吉姆看着小水值的那道菜,颜色倒是挺漂亮的,看起来乌黑有亮泽,只是他实在不爱吃肉。
也不是天生不喜欢,就是在冬泉城吃多了,就觉得有点腻。而且他内心里觉得,这个肉还带着骨头,如果是在冬泉城,都是被人嫌弃的下脚料,能好吃到哪里去?
更何况,亚特兰斯做肉的手艺一定比不上冬泉城——他们那儿制肉手艺可是碾压斯诺城和卡拉第的。
不过,想到小水以后是他的上司,吉姆还是点点头,顺从地点了一个“糖醋肋排”。
结果,就是他看不起的这个肋排,刚吃了一口,就打脸了。
天呐,这肉做的也太好吃了吧?!
吉姆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他们一家第一个解决的餐品就是这个,而且那汤汁也很好吃,勾得吉姆险些就要扑上去舔盘子了。
至于原本吉姆引以为傲的冬泉城的手艺,现在已经被他嫌弃得不行。
他们冬泉城对于肉食的处理方法主要是熏制和炖汤,前者就是用盐巴腌制新鲜的肉块,然后用草茎穿好后,挂在窗边风干几天,就成了熏肉,等吃的时候,随便做一下就可以了。而后者,则是在肉还比较新鲜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凑到一个大锅前,用水煮开肉块,再加入盐和一些野菜,就算是很美味的食物了。
原来带着骨头的“下脚料”,被那种酸酸甜甜又咸鲜的酱汁调味后,居然可以变成人间至味。这还不止,除了肋排,还有薄薄的切片的被称作“五花肉”的东西,用辣椒炒过之后,也是无比的美味。还有那个切丁的和野菜炒一块儿的小肉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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