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 年代文中替弟弟下乡的姐姐(完) (10 / 15)
苏雨最终还是把他用钥匙拧不开的房门砸烂了,但不是用的从隔壁借的榔头,而是从家属院中随意捡到的一枚红砖。
他最终也的确是被抓进警局了,但他在警局中却不知悔改,反而对现房主叫嚣道:“那个家我住了三十来年,里面的布置跟东西和我十天前走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变化,那里有我的衣服,有我从小到大的照片,甚至有我曾经的结婚照,怎么就不是我的家了?我父母不可能不管我,他们不可能把房子卖掉抛下我一个人,我不相信他们会这么做,除非你把他们找出来和我对峙!”
这年头全国的信息都没有联网,这可怎么找的到啊?
尤其是他们并没有展开行动找到这对夫妻的理由啊。
苏雨的年龄早已超标,告不成他的父母犯有遗弃罪。
他的父母这样一番卖房消失的操作很显然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丧失自主行动能力,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这样做,苏雨也报不成失踪案件。
但是根据《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一条规定,苏雨却是犯了法的,他被关了十天,并被处罚了一百元罚款。
可他似乎并没有长记性一般,当他从看守所出来的第一天,便又一次站到了曾经的自己家门前。
当然,这一次他不敢私闯民宅了。
他本是想要问隔壁索要新房主的联系方式,让新房主给他开门,他好回去收拾收拾自己的行李。
然而这一次的房门却并没有被紧紧锁住,而是大敞开着,站在楼道外面,就可以听到里面传来的丁零当啷声。
苏雨顺着敞开的大门朝屋内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再次炸了。
冲进屋内后,他冲着里面正在粉刷墙面的装修师傅道:“这屋里的东西呢?之前这屋里满当当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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