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张纸条。
我没有立刻打开看,而是一如往常的,待到书店关门后,回到家,才看。那纸条上面写着,13号晚,动手。
纸条边缘很不整齐,我估计是随便打哪儿撕下来的。
忘了说,我平时都是戴手套的。
原因很简单,保护我的手嘛!我的手是握笔写诗的,不是拿来做那些琐事的。
就是早年卖了太多力气,弄得我手烂兮兮的。
我觉得我现在写不出好诗,还有这双手的原因。
不知道当时咋想的。
可能是预感吧。
也有可能是因为街口监控或许会拍到我和熊健安接头那一幕。
我找了个塑封袋,把纸条放进去了。
我想,如果我进局子了,我也有办法知道熊健安有没有履行承诺。
因为如果那小子给我出版了诗集,那我肯定爆火,什么记者啊、粉丝啊,估计都争着抢着到牢里来看我。
要是他没做到……我就只等他一年,要是他没做到,就告发他,让他陪我一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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