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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就是亡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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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别胜新婚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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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书》曰: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如果犯了错,不应该由为上者主观的认定有罪,而是审问、查找证据,反复查补之后,确实有罪,才应该处罚。

        这是司法审慎的基本态度。

        即便是在春秋战国时候,法家追求的大同世界,是一个用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的世界。

        但是法家依旧反对有罪推定。

        法家的思想集中在了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耕、战等内容上,但是无论从哪一点看,法家的任何人都不支持任何的有罪推定。

        死刑,也在唐朝之后形成了完善的三复奏的流程,就是为了防止不可挽回的司法悲剧的发生。

        在历史上总有些冤案让人扼腕痛惜。

        比如南宋初年的赵构杀岳飞的大案之中,秦桧为相十三载,都没有给岳飞编出来一个合适的罪名来,最后只能以莫须有三个字定调。

        秦桧查抄了岳飞的府邸,发现了岳飞的甲胄,就想以私藏甲胄定罪。

        可是那件甲胄之上,伤痕累累,是御赐之物。

        秦法,毫无疑问是法家的代表,当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铸十二金人。

        百代皆秦法,并无什么本质的不同,都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可哪朝哪代都是禁止私藏强弩、甲胄?

        嘴上说的不要,可是身体力行的时候,还是很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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