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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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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南京 (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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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设立工部工商业管理部门;改革土地制度,清丈田亩,许可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废除各地设立的关卡;

        第五条,统一货币,成立国家中央银行;撤消工商业各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殖产兴业。

        第五条,任命朱之瑜为教育司司长,扩建大学,大兴教育。在原有两所大学的基础上,各省至少建立一所大学,作为国家的最高学术和科研机构。颁布教育改革法令—《义务教育法》,发展义务教育。此外,亦选派留学生到泰西国家葡萄牙、法国等国留学。

        第五条,军事改革;改革军队编制,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18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一般服役3年,及预备役2年。

        第六条,改善各地交通,兴建公路。

        第七条……

        一条条新法读下来,崇祯脸色越来越难看,青惨惨仿佛要渗出水来。

        “新朝新气象,就任由去王泰折腾了

        。”

        周皇后轻声开口,试探着崇祯的究竟。

        “黄河改道,修建公路,义务教育,废除宗室特权,清丈田亩,反贪司,服兵役……”

        崇祯喃喃自语,并没有回复周皇后的话语。

        “那是留在南京,还是回京师?”

        周皇后轻声说道,不徐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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