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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吧!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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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枉死鬼*2 (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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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现在才发现,原来美男告诉她非常多事。关於这些都是十年前美男告诉她。

        「我没脸见他,所以一直用另外一张脸在他面前假装是另外一只鬼。」

        「跟着他是想要他替祢复仇吗?」

        大叔鬼哀戚地笑了:「当然不是。」

        她觉得也是,如果想复仇该采取另外一种做法,她问大叔鬼:「那麽祢想做什麽?」

        「我什麽都不想做。但是必须要让美如玉谋害我的事公诸於世。」

        这怎麽能算是什麽都不想做?但凡鬼存在於这世界上不肯离去便是有所求,所以她从来不信鬼说什麽都不想做这种鬼话。

        台湾的法律追诉期是三十年,2019年立法修正通过刑法部分条文,未来若是犯下最重本刑为Si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原先的追诉权时效为30年,但若发生「Si亡结果」可无限期予以追诉。

        二十几年前的犯罪,除非凶手自白,否则难有实证。即便凶手自白,如何才能让检警行动办案?

        首先必须要有一具屍T。

        她想起十年前第一个与美男开始的案件,无头nV屍命案,必须要找到大叔的屍T,她觉得第一步应该如此。

        当丑nV沈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三位身穿黑衣劲装行动迅速进入办公室,高大壮硕的男人围着丑nV,一位x前挂着组长吊牌的中年男人,很客气地开口:「小姐,总经理请你走一趟。」

        丑nV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跟着走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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