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到了,李姑娘。"狱吏将李庭芝压着往外走,引至囚车之上。
她虽拖着沉重的脚镣,心思与目光却丝毫不低沉。
她抬眼,望向监牢外透进来的晨光。
天sE已亮,却尚未全明。
快辰时了吧?
他们想在日出之前,将她送上吊绳之上吗?
还是,让她在日正当中之下,宣读她的罪状,让众人的唾骂审判。
李庭芝知道。
她曾翻阅过兄长李燕任庐江太守时留下的案牍,对这些刑名,并不陌生。
世人乍听吊刑二字,往往误以为不过是与白绫赐Si相类的速决之刑,实则相去甚远。
吊刑,乃妇刑之一。
将罪妇双手反缚,以绳索悬吊于城门或墙垣之上。其下预设尖锥木桩,不许垫物。夏则暴晒,冬则寒冻,悬挂三日,直至气绝身亡。
若三日后尚存一息,便割断绳索,使其坠落,多半当场被木桩刺穿而Si。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