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这样消息的我…根本就无法释怀,困惑感渐增;
尤其是当回座後打开信封取出信的我…看到上面的字後更是不知所云。
信纸上附上了地址与到达时间,按时间到达後会有人招呼,
不准迟到,不准不到;不论迟到或不到,
都会当作是今日旷工的不合理条件,如果赴约则有一笔加班费。
──这已经(/肯定)违反劳基法了吧!凭甚麽我有来上班还记我旷工?
『叩』『叩』
「谁?」
「主任,是我,宇兴。」
「进来吧!甚麽事?」
「这封信…真的是牧总让你转交这封信给我吗?」
「嗯…是牧总…亲自交给我的…」
「可…这…」
「虽然我不知道信里的内容是甚麽…但你按信里的内容去执行…对你…总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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