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传媒创立了独特的“导演合伙人制”,在这种制度下,欢喜传媒会授予导演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并与导演签订合作协议,以此来实现导演与公司利益的捆绑。
导演拿了股份,就变成了股东导演,个人利益将会与公司利益更加一致。凭借这种模式,欢喜传媒也确实绑定了很多优质的导演,甚至打造出欢喜传媒的“导演天团”。
截至2020年末,欢喜传媒共与14名导演签订了独家合作协议,其中股东导演有7名,包括陈可欣、王佳卫、顾常卫以及阿谋。
这就产生另一个问题了——导演本身也有公司。
你可以把导演当成资本运作,导演自己就不行了嘛?
徐光头有真乐道,宁昊有坏猴子,为什么要跟你合作呢?
或者说,联合出品方为什么要写上你的名字?
你有院线吗?
你有平台吗?
还是,你有不可或缺的人才资源?
资本是流通的…
《奇迹笨小孩》,就是坏猴子组的局,包括宁昊的新作《红毯先生》,也是坏猴子组局!
没什么用!
所谓的导演合伙人制,本身就挺不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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