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能杀了他。
何念生心乱如麻,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她小腿今天全然不能发力,是运动过量的缘故。在Ga0清楚叶凤川究竟是否有罪之前,他是无辜的。
叶永初从前和她提起过一次这个儿子,说他全然没参与过盛和会的事,从小,就和他母亲生活在波士顿,略大点就在哈佛和哥lb亚之间选择了后者,继而被选拔去西点军校,是家族光荣,是他能养出来的最漂亮的千里驹。他的手上,不能沾一点脏东西。
叶永初说这话时手里捏着雪茄,金sE烟叶缓缓燃烧,银边眼镜下神情莫辨。
何念生总觉得自己有Ai胡思乱想的毛病。b如那一刻,她下意识觉得,叶永初所说的脏东西,也包括她。
实际上,昨晚是她先动的手。
叶凤川把她从床上拎起来之后,她就顺势倒在他身上,问,他打算怎么带自己逃。
既然有了目击证人,就很难再从案件里洗脱。那么索X,把他也拉下水。而且对方看起来似乎很乐意。
师父教过她,复仇之路只有Si亡一个终点。但通往终点的路径有无数条。要花费最短的时间,要保持理智,保持清醒,保持无情。
而做那种事,有时根本不用动感情。
他把她抱进电梯,电梯通往他自己在大楼里的住所。何念生用冰凉的手探进他脖颈深处,黑暗里看不到他人影,只能听见呼x1。
他眼睛是浓郁的黑sE,不是叶永初的暗棕。何念生手往下探,探到某个东西时停住了。
哦,年轻人。
她听见自己喉咙吞咽。
八年了,她跟着叶永初过着老派生活,都忘记自己也还是个yUwaNg充溢的盛年nV人。叶永初的腿在亚太战场上被炸过,常年盖着毯子,行动不便。她很难讲那些床上的事是多愉快的回忆,因为她在专心扮演某个角sE,某个叶永初喜欢的幻影,幻影的主人已经Si了,h土覆盖她的脸庞。他怀念那个相隔太平洋二十多年生Si相隔的初恋,所以当初在百老汇捡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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