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李宝儿,今儿也‘掩月’了?”她笑着打趣道。
被称作李宝儿的少年羞涩地拉了拉臂膀间的纱遮脸:“姐姐你莫要取笑。如今京中贵人们都说,这般打扮最有风情,既显清冷,又带些欲说还休的神秘,还必须是暗色,裹得越多越好,夫不如侍,侍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寡夫,就是这样。”
“多不吉利,”姐姐陆吾哈哈大笑,“一个个身强体健,吃饱了撑的。你们效仿之人那是病骨华裳,为了咳血之用,免得失仪于人前。你们把家当织物全裹在身上,只当你们随时入棺呢。”
这番话引得旁边一家绸缎庄的女掌柜探出头来,她嗑着瓜子,笑吟:“王大人,您这就外行了。这不叫学,这叫风尚,风尚就是疯一场,您瞧,自从长皇子在清明被那么惊鸿一瞥后,我这店里常年积压的乌云纱、玄影纱终于重见天日,我只盼更疯一点。”
街角茶肆的凉棚下,两个头戴方巾、身着儒衫的女读书人,一脸不豫地喝着粗茶。
一位是附近书院的讲师,一位无业游民。
“还是京城有趣。”
“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如是而已。”
讲师声音大了一点:“东施效颦,沐猴而冠!殿下是无奈之举。尔等四体康健,无病呻吟,将他人的苦楚当作自己的风雅点缀,实乃浅薄至极,可笑至极。”
路过入耳的郎君面红耳赤,几欲要打。
“说实话,倒是抑自了服妖之风,回归礼乐。”
所谓服妖,又是一股歪风。要么把衣袍剪得七零八落,左边袖子长,右边袖子短,衣襟上还故意弄些破洞和油污,要么穿红着绿,露出肩颈大片肌肤,好像随时要躺下来嫁人娶妻成好事。
秦先生听了这话,紧锁的眉头也稍稍松开了些。她再次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叹息道:“至少穿得多尚存几分体面,不至于污了观瞻。这世道人心,总是如此浮躁,追逐的永远是表象,何曾探究过内里的一分真苦,是无圣人之故吧。”
“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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