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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世界的逍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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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 《精英律师》之戴曦,又遇高中同学 (2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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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我没有。”李慕嘉说道。

        “没有?”

        姜辰记得剧中的李慕嘉和丁之谭从上学时就在一起了,两人整整在一起六年,而且李慕嘉认识黎光的时候,李慕嘉和丁之谭就开始计划买房结婚了。虽然丁之谭的父母不看好自己儿子和李慕嘉在一起,可在丁之谭的坚持下,他的父母还是东凑西凑,凑齐了房子的首付。

        李慕嘉进了金达律所,工作时间忙碌,连计划见丁之谭父母的日子,都因为工作给耽误了。丁之谭的父母看着李慕嘉为工作给奔波,便劝丁之谭与李慕嘉分手,认为如此事业心的李慕嘉和丁之谭不合适。

        只不过后来,丁之谭急功近利的将首付的钱,都投入了股票之中,赔的血本无归,这让他在李慕嘉面前更加抬不起面子,心里也极度自卑,认为配不上李慕嘉,便主动提出了分手。

        而分手后的李慕嘉,面对几年来穷追不舍的黎光,答应了和他在一起。

        不过丁之谭虽然在事业上,没有黎光那么成功,但在支持李慕嘉的想法上,比黎光做得好。丁之谭与李慕嘉在一起六年,他知道李慕嘉从小就生活在缺少父爱的日子里,他也知道李慕嘉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所以,他们俩一毕业,丁之谭就与李慕嘉计划在燕京买一套房子,他说服自己的父母来帮助他与李慕嘉,让父母帮自己先交了房子首付,以后还他们。

        而且,李慕嘉为了在丁之谭父母面前抬得起头,她给了丁之谭五万,并表示自己不要求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表明了自己是为爱而结婚的立场。丁之谭知道李慕嘉的性格,他知道李慕嘉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变,所以他收下了李慕嘉的五万块。

        黎光的做法就不同于丁之谭了,从国外回来,黎光的公司遇到资金紧张的问题,他不想让李慕嘉和自己趟这浑水,便决定推迟与李慕嘉结婚的计划。可是爱黎光已经无法自拔的李慕嘉,此时只想和黎光有一个属于二人的家,她不介意和黎光一起共患难。

        可李慕嘉这个想法,被黎光拒绝了,他不想李慕嘉与他一起吃苦。本来黎光与李慕嘉计划好了,在大年三十的时候,与李慕嘉的母亲,还有亲戚见上一面,两家讨论婚礼事宜。黎光为了表示自己对李慕嘉的重视,还早早地给李慕嘉母亲送上了大礼,让李慕嘉母亲对于这个未来女婿充满了期待。黎光和黎光商量好,自己会在年前去一趟国外看看自己的女儿,在大年三十之前一定会回国来提亲的。

        可是,黎光爽约了,他因为女儿的一个请求,就违背了与李慕嘉的约定。黎光给李慕嘉的解释是这么多年,女儿只提了这么一个请求,他不好拒绝,所以耽误了回国时间。

        黎光不知道的是,李慕嘉的母亲对他很满意,为了这次见面,她天天问李慕嘉,黎光爱吃什么。她为了不丢李慕嘉的脸,高高兴兴的去商场选衣服,这足以看出她对黎光的重视。可黎光,在女儿与李慕嘉之间,选择了他的女儿,这很让李慕嘉失望,李慕嘉忍不住的在黎光面前大发脾气。

        这也是李慕嘉和黎光分手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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