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被发现,她面上一时挂不住,索性挺直了背,光明正大的……直视前方。
盯着二爷那张笑脸看,她哪里遭得住啊!
叶暮云耸了耸肩,决定不在逗她,而是从怀中掏出了一本书,送到沈千歌的面前,答到:“来,这个给你。”
看着他接二连三的从怀中又是掏出蜜枣,又是掏出图书,沈千歌不由看愣了眼,蹙着眉头看向他,心中不由猜想,他的衣服里到底还装了多少东西。
“给我这个干嘛。”
“教你认字啊!”
话应刚落,他就瞬间缄口,悻悻的舔了舔唇,摸了摸头,憋了半天,局促的笑着。
他太害怕自己说这话会刺痛沈千歌的自尊心。就像他小的时候,长的矮,又有些肉肉的,就特别拒绝诱人在自己面前提到矮冬瓜这样的词汇。
人们总是对于自己缺失的异常敏感。
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对于自己不识字这种事情,沈千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甚至她如果知道现在每天臭屁哄哄,自恋的不行的叶暮云,小的时候居然被人嘲笑成矮冬瓜,她一定会放肆的笑出声来。
叶暮云被她盯得发毛,索性双手一甩撂摊子,粗声粗气的说:“给你就拿着。”
随意翻了翻,沈千歌故意一脸犯难的瘪着嘴,无可奈何的望着他“我这白话先生也看不懂啊!”
见她这样的耍赖,叶暮云气急,伸出两只手就去挠她的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