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霄让季蔓选狗,品种没要求,只有一点,别掉毛。
听到要求,季蔓有些想笑,带毛的狗狗,哪有不掉毛的。只是心里实在喜欢,因着霍霄的要求,在店老板的提议下,最终选择了一条三个月大的比熊犬。
季蔓抱着狗狗,摸着它软塌塌的小肚子,还有身上软乎乎的毛毛,心里异常的满足。
三个月大的比熊犬,像是个白面团子,小小的一只,窝在怀里,像是抱了个玩具熊似的。
从宠物店出来,司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狗狗的各种用品和食物,后备箱装满,副驾驶也占据了大半。
回到别墅,司机卸东西,季蔓抱着狗狗刚想进屋,就听见霍霄开口了。
“小东西打针的时候,叫上我,一起过去。”
季蔓回头看他,不解道:“你不是不喜欢动物,为什么非要养它?”
疑惑了一路,季蔓终于问出口。
霍霄冷眼看着比熊犬,黑眸闪过一丝嫌弃,随后面无表情道:“你不是一直喜欢,喜欢就养,到时候打针看病,可以去找祁长安。”
说完,收拾一番,离开了别墅。
郑秋香从屋里走出来,一眼看到比熊,惊奇道:“好可爱的狗狗啊。”
季蔓蹙眉,将狗狗递给郑秋香,疑惑道:“秋姨不惊讶吗?”若说谁更了解霍霄,非秋姨莫属,毕竟是从出生就看到大的。
郑秋香眼珠子一转,笑眯眯道:“有啥惊讶的,阿霄肯定是看你喜欢,才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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