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程晚宁头顶,把她的希望全部浇灭。
本来跟别人一起住就够烦的了,现在连自己家都呆不成了。
她又不是无家可归,为什么非得去别人家?
“我觉得我可以生活。而且我坏习惯很多、特别多,住在你家,会给你添麻烦的。”程晚宁努力抹黑自己,装作善解人意的样子说,“表哥,你可能不知道,我经常白天睡觉晚上活动。尤其是凌晨,我喜欢放摇滚乐,音量越大越好。我还喜欢随地乱扔垃圾,房子的每处地方对我来说都是垃圾桶。”
“哦还有,我喜欢在别墅的各个角落喷满香水。客厅、厨房、走廊、楼梯都得喷上,用毒蛇之吻最浓郁的那款。房子不达到芳香四溢的程度,我就会感到呼x1困难……”
其实这也不全是编的,b如她确实喜欢大半夜放歌,还Ai在自己房间里喷香水。
见她越说越离谱,程砚曦逐渐听不下去,靠在门檐的脊背挺直,随即冷声开口:
“那就带着你的坏习惯滚过来。”
能收留她就不错了,要不是遗产在她身上,他用得着费这么大劲把人弄过来?
不过是换个地方住,就跟要Si了一样。
在他眼里,程晚宁就是一个走到哪儿住到哪儿的小鬼,用不着多麻烦。
一米五几的个子,能闹腾到哪里去。
“但我马上要开学了,这个房子离学校近。”
最重要的是,住在他家,放学就不能和菲雅一起回家了。
本来在校时间就紧,如果少了放课后那段休闲时光,她们恐怕就没多少时间相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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