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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完的几个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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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我们又来来回回了好几封信,养成通信的习惯,我们非常伟大地为全人类证明了一件事:笔友这种东西,现在是还没有绝种的。

        起码我是这样想的,我把我们的关系界定为「笔友」,这个在现代社会几近灭绝的存在。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复育物种?

        说也奇怪,身为两个现代人,而且还是年轻人,我们居然没有在网路上碰头过,写信之外,顶多透过手机。

        平心而论,这其实是件好事。

        现代的科技太过发达了,缩短了人与人传递讯息的距离,却又矛盾地导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低头族当道。

        谁也不知道,网路那端的人究竟会是谁,是圆是扁,甚至到底是男是nV?

        你或许会告诉我:写信不是和网路本质上差不多吗?而且还更不方便,更加缓慢。

        而我想说:差得多,差得太多了。

        看一个人的字,可以看出他的个X。

        透过字迹,我能够T会到林琛珞写信时的心情。

        更酷的是,她每次都会在信纸上洒上不同的香水,然後向我解说。有时还会来个随堂考,故意不告诉是我什麽味道,美其名「训练我的嗅觉」。我想作弊都没办法。大家都号称goolge是万能的,其实你们都错了!不然你教教我,我该怎麽goo一种味道?

        由於鱼雁往返相当耗费时间,我想约她出去的话,往往要提早一个礼拜以上询问。

        她如果答应的话,会用红笔在我那张信纸上圈一个圈,写上大大的可。

        现在是怎样?古代的皇帝在批奏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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