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哥他认识啊。准确的说整个滨海市没几个不认识小马哥的。年少时仗着父亲是公安局长很轻狂很跋扈。后来父亲身败名裂落马,这小非但没有就此沉落,反而像一颗新星更加耀眼。
凭借着一双拳头,凭借着义薄云天,硬生生带着几个兄弟,在这片老区附近的八条街打出一片天下。
李元奎没混过地下社会,不过常常听说小马哥腥风血雨之意气风发的事迹。羡慕佩服之于剩下的就是敬畏。
一个老实巴交的商人,最出格的事也就是官商勾结逃税漏税而已,又如何会不怕嗜血凶狠的小马哥。
况且撇开这些不说,单单一个吸金能力夸张的丽人会所,就不是他这个朋友圈里戏称的“李千万”能比的。
玩黑的玩不过,论关系,没小马哥关系硬,比钱更是打自己的脸。李元奎有自知之明,这辈就算再开两个服装厂,也走不进小马哥那个圈。
小马哥一个笑脸,他都要读头哈腰接着。而现在,小马哥竟然主动喊刘莺莺来陪他!
一个商人,特别是一个奸诈的商人。最先想到的绝对不是会得到什么好处,而是想到要付出什么,对方会从自己这里拿走什么。
李元奎就那么任由刘莺莺坐在他怀里发骚,独自抽着烟眯着眼睛沉思。他想,早就听说小马哥狼野心,难道这位如日天的后生,不满足这片老区周围的八条街,想要借助他的服装厂,想要去郊区转转?
如果真是这样,李元奎反而会高兴。他帮小马哥在郊区立足,那么日后以小马哥重情重义的名声,绝对会对他礼让有加。更何况,现在郊区那帮混混实在太嚣张了。也该让小马哥去灭灭他们的气焰。
无功不受禄,可是既然李元奎下定了决心要和小马哥走在一起,那么就心里舒坦了。
他搂着刘莺莺,肥头大耳埋在那对深不可测的**里狠狠的吸了一大口气。一脸沉醉道:“好香!”
刘莺莺欲拒还迎,发嗲道:“讨厌,李总你欺负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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