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来了美国,我又能逃去哪呢?我不得不重新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誓要彻底解决它。离婚也好,不离也罢,总得讨一个结果。
冷静下来之后,我让在美国的助手去打听周晨暮现在的住处。在时代广场附近街区的一家酒店,总统套房,与我的公寓仅仅相距五公里。
当然,我还是不想贸然去找他,毕竟先弯腰的那个人注定会输。工作了两三天,不愉快的经历很快被我抛之脑后了。
“陌,今晚有场歌剧,你要去看看吗?”斯特兴冲冲地向我跑来,手里攥着三张精美的烫金邀请函,“刚才我的经纪人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给了我这个。”
“不错,”我接过其中一张大致扫了眼,“那到时候就在剧院见喽。”
“等一下,”斯特叫住我,“这儿一共有三张,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还有一张可以给谁呢?”他摸摸下巴,像是真的被难住了。
我们两个在美国似乎并没有熟悉的人,大多数都只是同事,私下没什么交集,其中还有从非洲过来的,连英语都说不标准。
思来想去,这时我突然灵光乍现——说不定,那家伙可以来凑个数……
“我记得,周晨暮也来了,”带着复杂的情绪,我缓缓开口,“呃对,他昨天闯进了我的房子,现在就住在时代广场附近。”
“这就好办了,”斯特猛地一拍大腿,豁然开朗,“到时就叫他和我们分开做,最好远点。”
午后的阳光透射在朦胧的空气里,揉开在树荫之间,落下星子的斑驳。风亦带着燥意,吹干了眼角残留的湿润,使人保持清醒却身在困顿。
抬头确认地址,没有问题。只见简约的半复古建筑坐落在空旷的林地间,四处皆是修剪齐整的各色长青草木。驻足观赏,眼底尽收如梦的芬芳。
来到园林小道的尽头,走过作隔断的酒馆,便来到了大厅。
我这个样子跟着别人上楼不太好,万一被认出来,是有损形象的。思及此,我心一横,把周晨暮从通讯录的黑名单里拉了出来。
“喂!你先快下楼,我在大堂,就是正对着酒馆的A区休息厅。”电话接通后,由于莫名的紧张,我的语气显得局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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