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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失物招领室的规矩 (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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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有期限。
过了期限,就不再被等待。
沈予微以前觉得这很合理。
学校每天都有人掉东西,如果每件都留下,这间房间迟早塞满。
可是她来这里久了以後,开始讨厌「期限」这两个字。
雨伞有期限。
水壶有期限。
外套有期限。
那麽,一个人没有被看见的难过呢?
一个人不敢回家的念头呢?
一个人在纸条上写下「请不要还给他们」的瞬间呢?
这些也有期限吗?
她翻到登记簿最後一页,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下:
六月十三日,白sE球鞋一双,来源不明,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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