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自然事件引发的风cHa0尚未平息,高雄又出事了。
高雄港是美军第七舰队在东亚的重要补给基地,港区附近的酒吧和妓院专门做美国水兵的生意。五月的一个深夜,三个休假的美军水兵在酒吧里酗酒闹事,与本地帮会发生冲突。混乱中一名美军士官被人用匕首刺Si,两名水兵受伤。美方要求台湾交出凶手,而帮会方面则声称是美军水兵先动手调戏本地nV子,他们只是自卫。
这桩案子原本由高雄警局处理,但美方拒绝接受台湾警方的调查结果,坚称凶手必须交给美军军事法庭审判。高雄的帮会势力则放出话来——谁敢交人,就烧了谁的码头。双方僵持不下,高雄港的气氛紧张得像一根绷紧的弦。
程慈航被紧急派往高雄协助处理此案。飞机降落在高雄机场时已经是h昏,来接他的是高雄警局刑事组的陈组长。陈组长是个四十来岁的本地人,说话带着浓重的南部口音,一见面就开始诉苦:「程副处长,这案子没法办。美军那边不肯松口,帮会那边不肯交人,我们夹在中间,两头都不是人。」
程慈航问帮会那边是谁在负责。陈组长说是当地一个叫「阿Pa0」的角头,手下有几十号人,控制着高雄港附近的几个酒吧和赌场。那三个闹事的水兵当时就是在阿Pa0的酒吧里出的事。程慈航说先去现场看看。
阿Pa0的酒吧在港区附近一条窄巷的尽头,门口挂着一块褪sE的霓虹招牌,写着一串英文字母。酒吧里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劣质威士忌和烟灰缸混在一起的酸臭味。阿Pa0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後面,四十来岁,方脸,左眉骨上有一道刀疤——程慈航楞了一下,想起那个在马六甲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的马五爷,眉骨上也有这样一道疤。不过阿Pa0的疤更浅些,像是年轻时在码头上打架留下的,不像马五爷那样带着杀气。
阿Pa0说那天晚上的事很明白——那三个洋人喝醉了,先是调戏酒吧里的nV侍,nV侍挣脱後跑到後厨躲了起来。然後他们又去SaO扰旁边桌的几个本地客人,其中一个客人推了那个士官一把,对方掏出了一把弹簧刀。阿Pa0说他的人看见刀才动的,是自卫,不是蓄意杀人。
「那把弹簧刀呢?」程慈航问。
「被美军宪兵收走了。」
「除了你的人,还有别的目击者吗?」
阿Pa0想了想,说有。隔壁桌有个跑船的,当晚也在场。
程慈航让陈组长去查那个跑船的身份。两天後,查到了——跑船的姓蔡,是澎湖人,在基隆和高雄之间跑货轮,当晚正好在高雄港靠岸。他目击了整个冲突过程,并且愿意作证——美军士官先掏出弹簧刀威胁本地客人,帮会成员是在夺刀过程中失手刺中了他的x口。这与阿Pa0的描述完全吻合。
程慈航把证人的口供整理成报告,连同其他调查材料一并递交到台北。同时他通过h珍吾向美方提出交涉——既然有目击证人证实Si者先动刀,那麽这桩案件的X质就不是蓄意谋杀,而是防卫过当。台湾警方的司法管辖权应该得到尊重,至少应该共同审理,而不是由美军单方面处置。
第二天,美方派了一名军法官来高雄与程慈航当面协商。军法官姓威尔逊,四十出头,头发剪得极短,说话时习惯於把手指交叉放在桌面上,像是随时准备站起来结束谈话。他的中文不太流利,程慈航便直接用英语和他交谈。
威尔逊说:「程处长,这件事华盛顿方面已经知悉了。第七舰队对海军人员的纪律问题非常重视。目前的问题是,酒吧的证人和帮会成员之间是否有串供的可能。」
「目击者是澎湖籍商船船员,当晚第一次在高雄港停靠。他和阿Pa0不认识,和阿Pa0的人也从来没有见过面。他的口供是高雄警局在港区海关的船员登记簿里找到他的名字之後,才派人去澎湖取的。」程慈航把船员登记簿的副本推到威尔逊面前,说,「如果你想亲自去澎湖见他,我可以安排船。」
威尔逊翻了翻登记簿,没有立刻说话。程慈航又说:「还有那把弹簧刀。你的宪兵队收走了它,但还没有做指纹鉴定。我建议你让你的实验室把刀柄上的指纹和Si者的指纹、阿Pa0手下那个夥计的指纹做一下b对。如果Si者先握过那把刀,刀柄上会有他的汗Ye残留。这是最基本的物证鉴定,不需要证人,也不需要口供。」
威尔逊擡起头看着他。程慈航接着说:「我在重庆受过贵国联邦调查局教官的训练。他们教过我一句话——证据不会说谎,说谎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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