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了。
那是个没什么本事的纨绔,差点被他杀了。可纨绔的父亲有本事,势大如天,跺一跺脚,神州大地就要翻天,覆手可将他抹灭。
原本他必死。可一个恩人的到来让事情出现了转机,纨绔的父亲退了一步,要人抵命,谁的命都可以,但必须是条人命。
他哪里去找这条人命?
这里。不是冷血无情的战场,当年的锐气锋芒早已被哀伤悲怆冲垮了大半,让他对一个素未谋面没有任何过节的人狠下杀手,他做不到,就算做到了,良心上也过不去。
他只有以自己这条命,去抵命。
可是。到最后他活了下来,因为他的兄弟,替他抵了一命。
在他面前,在他只手可及的前方,那个与他一起偷看过娘们洗澡、一起逛过窑坦诚相对、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起同甘苦共患难、一起杀过人喝过血、一起生死相依从不背弃的玩伴、损友、挚友、战友、兄弟就那样在他眼前倒下去了,那挺直而又刚毅的脊背直到生命消逝的最后一刻也从未弯下。不曲不折。
他永远也无法忘怀,他兄弟那一嘴角的笑意,充满了宽慰、安心,还有让他心酸难忍的解脱,仿佛在说:“宁为鬼杰,不为鹰犬,死又何妨。但求无愧。”
一手之距,天人永隔,挽回来的却是一具不再热血沸腾、冰冷、扎手、寒心、刺骨的尸体。
一年,整整一年,他如行尸走肉一般重复单调醉生梦死的跑到酒楼里,趴在最角落里的一张长几上,像一条受了伤的流浪狗独自舔着伤口,那一句“拿酒来…”仿佛是可怜的汪汪叫声,颓废而木然。
打醒他的人是他的妻苏慧,苏慧一句话也没说,一直陪了他喝了一个多月的酒,他喝多少,她就喝多少,苏慧酒量很大,他拍马不及,喝死了也喝不过。最后一天,苏慧先是抬起手狠狠地抽了他一耳光,把他抽翻在地,,而后拳打脚踢地把他当做皮球一样从酒楼一直踢到西城门口,最后一脚把他踢出城门外,扬长而去,临走时苏慧说了一句话:“明天是旭凡的忌日,不来我杀了你。”
被苏慧一顿暴打骨头都不知道断了多少根的他醒了,也明白了,苏慧打的不是他,打的是他那口里常说的铮铮傲骨与锐气,实际上就是贱骨,就是王八气。这一打,没打散,只是内敛了。
那时,他与苏慧还未成婚,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苏慧。可苏慧很聪明,这一闹,他不娶苏慧哪成。为了他,苏慧连名声都不要了,小家碧玉的突然变成人尽皆知的悍妇,总之以后没人敢娶,他要是不娶,非得给那些个街坊邻里的唾沫星给淹死不可。
醒了之后,他二话不说的讨了苏慧做妻,同时也学乖了,变得安安分分,开始夹着尾巴做人,或是说做条安分守己、还要懂得摇尾乞怜、更得学会适当咬咬人的狗。当然,他安安分分不代表麻木不仁,对于那些不平之事能管的,他便管,不能管的,就怂着缩着,连王八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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