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神经病,是精神病哈哈。
小初,果然过多久你都不会变,血的味道还是这样诱人。来来,脖伸过来,快让我咬一口。
你……离我远点……
知道狐狸精应该是什么样的吗?
嗯,什么样?
媚惑,媚惑世人。可是你怎么看都没有一点惑人的天赋。
我是没那癖好。
哦?既然你不愿去媚惑别人,那么就让我来惑你吧。
有毛病吧你。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
因为,你是我的家人。
你也一样,我的家人。
他说,如果你希望一直这样活下去,就去找他。他会护着你,把你好好藏起来,不让任何你不想见到的人找到你,远离你不想面对的一切。
替我谢谢他,但是,我不想再依靠别人,躲在所有爱我的人艰难维持的幻境里了。
真不可思议,一个人怎么可能忘记从前手上沾过的漓漓鲜血,忘记从前身上背负的多到足以填满整座城的性命,忘记从前深沉得骇人的心机与城府,忘记从前的一切。然后,像个孩童一样无忧无虑地开始新的生活。
你真的能够忘记吗,还是,你一直在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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