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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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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三章 辩论(续)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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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父杀子可以无罪,但杀天子之民就是有罪,其罪可不是轻飘飘一句人伦就能化解,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

        这样的策略,目前来看效果不错,面对各路有识之士的“人伦纲常”武器,宇文温的“爪牙们”只要祭出“天子之民”这个法宝,就能有效化解对方的“进攻”

        总而言之,宇文温想要的是法律要考虑人性,以礼入法可以,但虚无缥缈的礼、道德,必须要以详细律法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不给人以过度解释的操作空间。

        治国,以法为主,礼和道德辅之,法律不该是冰冷的,应该有人性。

        但是不能让“礼”鹊巢鸠占,变成礼为主,法辅助。

        如果律法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棘手的问题,一般的案件,可以用礼来作为量刑轻重的参考依据,顾及人性。

        但是,只要涉及恶性案件,譬如杀人、强奸,这就是公诉案件,即便受害人、苦主家属不起诉,官府的“控方”一样要根据犯罪事实起诉嫌疑人。

        只有这样,才能让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不需要面对各种居心叵测的道德谴责,也能获得公道;只有这样,朝廷才能让大量丁口摆脱宗族、庄园的束缚。

        这种束缚,是道德、宗法上的束缚,如同无形的枷锁,把人都锁在宗族、庄园上,但这些对宗族、庄园形成人身依附的人们,日子却只会越过越差。

        因为土地能够承载的人口总是有限的,只有让那些剩余劳动力摆脱束缚,“流”向城市从事工商业,才能缓解人口快速增长造成的巨大压力。

        时间差不多,宇文温准备上朝,还未看完的报纸,打算等散朝后再看。

        就在他把报纸收拢、即将放在案上时,忽然瞥见某版文章的标题。

        然后瞳孔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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