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越起身,微笑着向刘枫回道。
“十年前?柴桑?”
刘枫嘀咕了一下,十年前不就是自己刚来这个时代的时候吗?那时自己第一次去卖山货,正好抓住了一头小鹿,被一个青年文士用一金的价格买走了,而正是用那一金,刘枫开启了蒸酒煮盐的买卖,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境遇,才有了如今的成就。
当初那文士好像是说姓蒯来说,难道就是眼前的这个蒯越?
刘枫盯着对方仔细地打量了一会儿,倒是渐渐地有些眼熟的感觉,依稀有了些当年那文士的影子。
“原来蒯公便是当年的那位买鹿人!真是幸会幸会!”
既然是故人,刘枫自然不会将对方冷落了,真要说起来,人家可以说是对他有恩才对,若不是有他的那一金作为资本,自己能不能有如今的成就,还真说不定呢!
于是忙令人给他搬来一个坐垫。
“都说乱世出英雄,当年在下也没有想到,只是街市上偶然遇到的一少年,如今竟能够成为一州之牧,麾下军队十余万人的一方诸侯,还更是大汉的宗室,说到底,也只能怪自己当年有眼无珠,不识真宝,以至于与使君失之交臂,实乃一憾事耳!”
蒯越在刘枫的下首坐定,竟有些感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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